2013大土杯女子籃球規則
一、 比賽日期:2013年5月18日(六)和5月19日(日)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地震中心球場、大安運動中心3樓
三、 比賽項目:女子籃球
四、 球員資格:各大專院校土木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6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2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Spalding Spa 73407(女子專用6號球)
七、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
http://www.basketball-tpe.org/files/14-1006-3569,r25-1.php
1. 四節制,每節10分鐘,每節中間休息時間1分鐘,中場休息2分鐘。
2. 第一節至第三節,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停錶。
3. 每隊在上半場可喊暫停兩次,下半場可喊暫停三次。每次暫停為30秒。
4. 兩隊在單節內,團隊犯規達到四次後,自第五次犯規起每一次犯規,對方被犯規球員即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,第四節之團隊犯規累計至延長賽。
5. 進攻有24秒違例,發後場球需8秒帶至前場,有禁區3秒違例。
6. 若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五分鐘延長賽,倒數兩分鐘停錶。一隊有一次暫停。
7. 其餘未規定事項,參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。
八、 比賽賽制:
初賽為三取二或四取二循環賽,進入複賽後採單淘汰制。
循環賽: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,棄賽以零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。積分相等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遇
戰績相同時,則依下列規定晉級
1. 對戰組合戰績。
2. .總得失分商率(總得分/總失分)最高者。
3. 總得分最高者。
假如以上都分不出勝負,就以抽籤決定。
九、 雨備賽制:
1. 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,否則仍須照常進 行,於解除警報5分鐘後繼續比賽,原有之時間及比賽皆有效。
2. 若雨勢過大賽程無法繼續進行,籃球競賽進入室內場地,其
A. 所有賽程單淘汰制(無敗部復活)
B. 所有賽程單淘汰(每一場敗者進敗部復活,敗部復活後最勝利者與原比賽最勝利者爭冠,次者爭季軍)。
C. 預賽三取一和四取一,複賽單淘汰
依據其比賽場地多寡,再擇一賽制另行公佈。
3. 預賽改為兩節制,每節10分鐘,共20分鐘,最後2分鐘停錶,每節各隊有1次暫停。
4. 決賽改為四節制,每節8分鐘。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2分鐘停錶,上半場各隊2次暫停,下半場3次暫停。
5. 如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3分鐘延長賽,倒數1分鐘停錶,各隊有1次暫停。
6. 每次暫停時間30秒。節與節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,決賽中場休息2分鐘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比賽隊伍應於賽前二十分鐘至服務台辦理登錄檢錄手續, 在開賽五分鐘後,尚未到現場者該場比賽視為棄權,比數以20:0計,判到有現場者獲勝。
2. 登錄球員資料必須攜帶學生本人學生證並印有10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及選手證。此兩種證件缺一不可。
3. 比賽球員應穿著整齊統一且有背號的球衣,違者被經提出抗議後,未能及時處理者不得出賽。
4. 比賽中球員必須完全服從裁判之判決,否則判之技術犯規,若有球員蓄意做出危險動作傷害他隊球員,違反運動家精神,則由裁判視其嚴重性,重者取消資格及名次判定。
5. 每隊可登錄任一體保生,但同時只能有一位體保生在場上,體保生須申請證明,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。
6. 若賽程有提前或延誤,出賽時間以大會報告為主,請各隊注意出賽時間。
7.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訂公布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地震中心球場、大安運動中心3樓
三、 比賽項目:女子籃球
四、 球員資格:各大專院校土木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6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2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Spalding Spa 73407(女子專用6號球)
七、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
http://www.basketball-tpe.org/files/14-1006-3569,r25-1.php
1. 四節制,每節10分鐘,每節中間休息時間1分鐘,中場休息2分鐘。
2. 第一節至第三節,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停錶。
3. 每隊在上半場可喊暫停兩次,下半場可喊暫停三次。每次暫停為30秒。
4. 兩隊在單節內,團隊犯規達到四次後,自第五次犯規起每一次犯規,對方被犯規球員即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,第四節之團隊犯規累計至延長賽。
5. 進攻有24秒違例,發後場球需8秒帶至前場,有禁區3秒違例。
6. 若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五分鐘延長賽,倒數兩分鐘停錶。一隊有一次暫停。
7. 其餘未規定事項,參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。
八、 比賽賽制:
初賽為三取二或四取二循環賽,進入複賽後採單淘汰制。
循環賽: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,棄賽以零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。積分相等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遇
戰績相同時,則依下列規定晉級
1. 對戰組合戰績。
2. .總得失分商率(總得分/總失分)最高者。
3. 總得分最高者。
假如以上都分不出勝負,就以抽籤決定。
九、 雨備賽制:
1. 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,否則仍須照常進 行,於解除警報5分鐘後繼續比賽,原有之時間及比賽皆有效。
2. 若雨勢過大賽程無法繼續進行,籃球競賽進入室內場地,其
A. 所有賽程單淘汰制(無敗部復活)
B. 所有賽程單淘汰(每一場敗者進敗部復活,敗部復活後最勝利者與原比賽最勝利者爭冠,次者爭季軍)。
C. 預賽三取一和四取一,複賽單淘汰
依據其比賽場地多寡,再擇一賽制另行公佈。
3. 預賽改為兩節制,每節10分鐘,共20分鐘,最後2分鐘停錶,每節各隊有1次暫停。
4. 決賽改為四節制,每節8分鐘。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2分鐘停錶,上半場各隊2次暫停,下半場3次暫停。
5. 如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3分鐘延長賽,倒數1分鐘停錶,各隊有1次暫停。
6. 每次暫停時間30秒。節與節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,決賽中場休息2分鐘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比賽隊伍應於賽前二十分鐘至服務台辦理登錄檢錄手續, 在開賽五分鐘後,尚未到現場者該場比賽視為棄權,比數以20:0計,判到有現場者獲勝。
2. 登錄球員資料必須攜帶學生本人學生證並印有10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及選手證。此兩種證件缺一不可。
3. 比賽球員應穿著整齊統一且有背號的球衣,違者被經提出抗議後,未能及時處理者不得出賽。
4. 比賽中球員必須完全服從裁判之判決,否則判之技術犯規,若有球員蓄意做出危險動作傷害他隊球員,違反運動家精神,則由裁判視其嚴重性,重者取消資格及名次判定。
5. 每隊可登錄任一體保生,但同時只能有一位體保生在場上,體保生須申請證明,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。
6. 若賽程有提前或延誤,出賽時間以大會報告為主,請各隊注意出賽時間。
7.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訂公布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女子籃球雨備流程
一、 早上7點官網公布使用雨備賽程或是正常賽程。
二、 若是雨備則在中午12點再次決定天候狀況是否換回正常賽程。
三、 若是正常賽程中途下雨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,則之後賽程減半,保留比分將該場次打完,室外場的比賽移入大安運動中心室內場的賽程。
二、 若是雨備則在中午12點再次決定天候狀況是否換回正常賽程。
三、 若是正常賽程中途下雨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,則之後賽程減半,保留比分將該場次打完,室外場的比賽移入大安運動中心室內場的賽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