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大土盃桌球賽規則
一、 比賽日期:2013年5月18日(六)以及5月19日(日)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師大附中至善樓地下一樓,練習場為體育館三樓。
三、 比賽項目:桌球單打以及桌球雙打。
四、 球員資格:具101學年上下學期註冊章之全國大專院校土木相關科系學生。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1. 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0人,至少一名女生;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2. 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0人,至少一名女生;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NITTAKU 40mm 白色比賽用球。
七、 比賽規則:
1.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。http://www.cttta.org.tw/
2. 複賽以及決賽之每場比賽均採五點三勝及單局十一分勝制。
3. 若任一點比賽至第五局時,其中一方得滿五分,則選手需交換位置。
4. 單場比賽限定各隊體保或體資等同義之體育資優生一名。(報名不限)
八、 比賽賽制: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複賽採單淘汰制。
1. 每場七人五點制,單雙打各點依序為: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混雙、男單
2. 各點採五局三勝制,單局十一分勝制。
3. 男方、體保或體資等同義之體育資優生不可兼點。
4. 讓分部分:
A. 體資生對非體資男方讓2分;體資生對非體資女方讓4分。
B. 體資男方對體資女方不讓分。女生兼男點不讓分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預賽循環賽、複賽單淘汰----------------------
5. 循環賽計分方法:
A. 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,棄賽以0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
(四角循環或三角循環)進複賽。
B. 積分相同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:
i. 若勝場得分數相同,則比較勝點數,多者為勝。(一場有五點)
ii. 若勝點數亦相同,則比較總勝局數,多者為勝。(一點有五局)
iii. 若勝局數又相同,則比較單場總得分數,多者為勝。
iv. 若總得分數仍相同,則比較得失分差(總得分扣除總失分)。
※註:初賽循環五點均須打完,而一點拿下三局即可獲勝,不需打完五局。
6. 進入複賽後,以單淘汰制進行,採五點三勝制;若有棄點情況而導致雙方點數相同,則以規則八、5、b逐一進行比較分勝負。
7. 比賽球拍部分:
A. 球拍的大小、形狀和重量不限,但底板應平整、堅硬。
B. 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%天然木料,加強底板的黏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,玻璃纖維或壓縮只等纖維材料,每層黏合層不超過底板厚度的7.5%或0.35毫米。
C. 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,連同黏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;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,連同黏合劑,厚度不超過4毫米。普通顆粒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,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得少於10顆,不多餘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面。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,普通顆粒膠厚度不超過2毫米。
D. 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,但不得超過其邊緣。靠近拍柄部份及手指執握部份可不予以覆蓋,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。
E. 底板以及底板中的任何夾層、覆蓋物及黏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。
F. 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,必須無光澤,且一面為鮮紅色,另一面為黑色。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,不得呈白色。
G. 由於意外的損壞、磨損會褪色,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差異。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,可以允許使用。
H. 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,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將要使用的球拍,並允許他們檢查。
8.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,場地安排大會視情況調度時或是拆點比賽(同時打兩點以上),各隊不得異議。
九、 雨備賽制:室內照常舉行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正本(需蓋教務章),以及選手證以利查驗;如發現身份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者,將立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,若有代打則以棄權論。
2. 體資或體保生需申請證明,並於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,若體資或體保生無繳交證明,經查獲者,全隊取消參賽資格。
3. 比賽選手經大會十分鐘內唱名三次未到即判定敗戰。比數計為3:0。
4. 因比賽用球為白色,請選手勿穿著白色衣服出賽,違者大會視情況而定,嚴重者取消該點參賽資格。
5. 隊長應於賽前三十分鐘至檢錄站報到,領取檢錄選手之球員必須列隊並手持自身學生證正本,由裁判是否為本人。
6. 由於賽程緊湊,比賽賽程以大會播報為主,請球隊不要自行離開。
7. 循環賽及複賽裁判由台灣大學桌球校隊擔任。
8. 若規則發生變動,則以當天大會公告規則為主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師大附中至善樓地下一樓,練習場為體育館三樓。
三、 比賽項目:桌球單打以及桌球雙打。
四、 球員資格:具101學年上下學期註冊章之全國大專院校土木相關科系學生。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1. 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0人,至少一名女生;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2. 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0人,至少一名女生;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NITTAKU 40mm 白色比賽用球。
七、 比賽規則:
1.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。http://www.cttta.org.tw/
2. 複賽以及決賽之每場比賽均採五點三勝及單局十一分勝制。
3. 若任一點比賽至第五局時,其中一方得滿五分,則選手需交換位置。
4. 單場比賽限定各隊體保或體資等同義之體育資優生一名。(報名不限)
八、 比賽賽制: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複賽採單淘汰制。
1. 每場七人五點制,單雙打各點依序為: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混雙、男單
2. 各點採五局三勝制,單局十一分勝制。
3. 男方、體保或體資等同義之體育資優生不可兼點。
4. 讓分部分:
A. 體資生對非體資男方讓2分;體資生對非體資女方讓4分。
B. 體資男方對體資女方不讓分。女生兼男點不讓分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預賽循環賽、複賽單淘汰----------------------
5. 循環賽計分方法:
A. 勝一場得2分,敗一場得1分,棄賽以0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
(四角循環或三角循環)進複賽。
B. 積分相同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:
i. 若勝場得分數相同,則比較勝點數,多者為勝。(一場有五點)
ii. 若勝點數亦相同,則比較總勝局數,多者為勝。(一點有五局)
iii. 若勝局數又相同,則比較單場總得分數,多者為勝。
iv. 若總得分數仍相同,則比較得失分差(總得分扣除總失分)。
※註:初賽循環五點均須打完,而一點拿下三局即可獲勝,不需打完五局。
6. 進入複賽後,以單淘汰制進行,採五點三勝制;若有棄點情況而導致雙方點數相同,則以規則八、5、b逐一進行比較分勝負。
7. 比賽球拍部分:
A. 球拍的大小、形狀和重量不限,但底板應平整、堅硬。
B. 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%天然木料,加強底板的黏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,玻璃纖維或壓縮只等纖維材料,每層黏合層不超過底板厚度的7.5%或0.35毫米。
C. 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,連同黏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;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,連同黏合劑,厚度不超過4毫米。普通顆粒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,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得少於10顆,不多餘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面。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,普通顆粒膠厚度不超過2毫米。
D. 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,但不得超過其邊緣。靠近拍柄部份及手指執握部份可不予以覆蓋,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。
E. 底板以及底板中的任何夾層、覆蓋物及黏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。
F. 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,必須無光澤,且一面為鮮紅色,另一面為黑色。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,不得呈白色。
G. 由於意外的損壞、磨損會褪色,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差異。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,可以允許使用。
H. 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,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將要使用的球拍,並允許他們檢查。
8.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,場地安排大會視情況調度時或是拆點比賽(同時打兩點以上),各隊不得異議。
九、 雨備賽制:室內照常舉行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正本(需蓋教務章),以及選手證以利查驗;如發現身份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者,將立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,若有代打則以棄權論。
2. 體資或體保生需申請證明,並於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,若體資或體保生無繳交證明,經查獲者,全隊取消參賽資格。
3. 比賽選手經大會十分鐘內唱名三次未到即判定敗戰。比數計為3:0。
4. 因比賽用球為白色,請選手勿穿著白色衣服出賽,違者大會視情況而定,嚴重者取消該點參賽資格。
5. 隊長應於賽前三十分鐘至檢錄站報到,領取檢錄選手之球員必須列隊並手持自身學生證正本,由裁判是否為本人。
6. 由於賽程緊湊,比賽賽程以大會播報為主,請球隊不要自行離開。
7. 循環賽及複賽裁判由台灣大學桌球校隊擔任。
8. 若規則發生變動,則以當天大會公告規則為主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