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大土盃男子籃球規則
一、 比賽日期:2013年5月18日(六)和5月19日(日)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台灣大學中央球場、師大附中、成功高中。
三、 比賽項目:男子籃球。
四、 球員資格:受邀之全國大專院校土木系及相關系所在校學生(包含雙主修)、研究助理、教師(學術競賽除外)。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1. 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8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2. 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2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7 號室外比賽專用球。
七、 比賽規則:
1. 採用FIBA國際籃球總會訂立之規則。
http://www.fiba.com/downloads/Rules/2012/OfficialBasketballRules2012.pdf
2. 比賽隊伍應於賽前二十分鐘至各場邊服務台辦理登錄檢錄手續(每場登錄十二人), 如開賽五分鐘後,未到現場則該場比賽視為棄權,比數以20:0計。
3. 若比賽球員因球衣未符合整齊統一之條件,可由裁判或對方球隊隊長提出抗議,屆時未能及時處理者亦不得出賽。
4. 登錄球員資料必須攜帶學生本人學生證並印有10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及選手證。此兩種證件缺一不可。
5. 每隊在上半場可喊暫停兩次,下半場可喊暫停三次,不併入延長賽內。每次暫停為30秒。
6. 兩隊在單一節內,團隊犯規達到四次後,自第五次犯規起每一次犯規,對方被犯規球員即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。
7. 第四節之團隊犯規累計至延長賽。
8. 比賽中若有球員蓄意做出危險動作傷害他隊球員,違反運動家精神,則由裁判視其嚴重性,重者取消資格及名次判定。
9. 比賽進行中,球員必須完全服從裁判之判決,否則判之技術犯規,敵隊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並握有球權。
10. 每隊可登錄體保生人數不限,但各隊同時只能有一位體保生在場上。
八、 比賽賽制:
1. 採分組循環賽制,每組三隊至四隊,勝場最多之隊伍晉級第二輪,第二輪之後採取單淘汰制。
2. 循環賽計分方法:
A. 勝一場得2 分,敗一場得1 分,棄賽以零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(四角循環)或第一名(三角循環)進複賽
B. 積分相等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:
i. 總得分(勝場加敗場)最高者晉級。
ii. 總失分最少者(勝場加敗場)決定晉級。
iii. 視對戰成績決定,勝方晉級。
iv. 採取一節10分鐘制,一場比賽共四節。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中間休息一分鐘。第二節與第三節中間休息兩分鐘,前三節不停錶(包含暫停、換人、犯規、罰球)。第四節倒數兩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v. 預賽及複賽無進攻時間限制。冠亞賽及季殿賽每次進攻為24秒。八秒前須將球帶至前場。
vi. 若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五分鐘延長賽,倒數兩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vii. 延長賽時每一隊有一次暫停的機會。
九、 雨備賽制:
1. 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,否則仍須照常進行。
2. 在風雨減小後,由大會公布繼續比賽,原已進行之時間及比分等部分皆有效。
3. 若雨勢過大,賽程無法繼續進行,籃球競賽改至室內場地進行,賽程改為大會排定之單淘汰賽制。
4. 預賽改為上下半場各一節十分鐘,總共二十分鐘之五打五全場,下半場最後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5. 每一節每隊皆有一次 30 秒暫停機會。節與節之間休息時間為一分鐘。
6. 延長賽時每一隊有一次暫停的機會。
7. 決賽改為四節每節8分鐘之全場競賽。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8. 如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三分鐘延長賽,倒數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體資或體保生須申請證明,並於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。
2. 比賽當中,如對判決有任何異議,須由隊長向裁判提出抗議。
3. 若查出違反出賽規定身份之球員,該隊伍一律以棄權懲處。
4.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(含運動員資格問題),必須在問題發生後一小時內,以書面提出,經領隊或教練簽章,向大會紀錄台提出。
5. 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,各隊不得異議。
6.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訂之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台灣大學中央球場、師大附中、成功高中。
三、 比賽項目:男子籃球。
四、 球員資格:受邀之全國大專院校土木系及相關系所在校學生(包含雙主修)、研究助理、教師(學術競賽除外)。
五、 比賽報名人數、登錄人數、及比賽人數:
1. 每隊報名人數最多18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2. 每場比賽最多登錄12人,最少5人。名單上第一人為隊長。
六、 比賽用球:7 號室外比賽專用球。
七、 比賽規則:
1. 採用FIBA國際籃球總會訂立之規則。
http://www.fiba.com/downloads/Rules/2012/OfficialBasketballRules2012.pdf
2. 比賽隊伍應於賽前二十分鐘至各場邊服務台辦理登錄檢錄手續(每場登錄十二人), 如開賽五分鐘後,未到現場則該場比賽視為棄權,比數以20:0計。
3. 若比賽球員因球衣未符合整齊統一之條件,可由裁判或對方球隊隊長提出抗議,屆時未能及時處理者亦不得出賽。
4. 登錄球員資料必須攜帶學生本人學生證並印有10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以及選手證。此兩種證件缺一不可。
5. 每隊在上半場可喊暫停兩次,下半場可喊暫停三次,不併入延長賽內。每次暫停為30秒。
6. 兩隊在單一節內,團隊犯規達到四次後,自第五次犯規起每一次犯規,對方被犯規球員即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。
7. 第四節之團隊犯規累計至延長賽。
8. 比賽中若有球員蓄意做出危險動作傷害他隊球員,違反運動家精神,則由裁判視其嚴重性,重者取消資格及名次判定。
9. 比賽進行中,球員必須完全服從裁判之判決,否則判之技術犯規,敵隊可獲得兩次罰球機會並握有球權。
10. 每隊可登錄體保生人數不限,但各隊同時只能有一位體保生在場上。
八、 比賽賽制:
1. 採分組循環賽制,每組三隊至四隊,勝場最多之隊伍晉級第二輪,第二輪之後採取單淘汰制。
2. 循環賽計分方法:
A. 勝一場得2 分,敗一場得1 分,棄賽以零分計算,每組取前兩名(四角循環)或第一名(三角循環)進複賽
B. 積分相等時,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:
i. 總得分(勝場加敗場)最高者晉級。
ii. 總失分最少者(勝場加敗場)決定晉級。
iii. 視對戰成績決定,勝方晉級。
iv. 採取一節10分鐘制,一場比賽共四節。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中間休息一分鐘。第二節與第三節中間休息兩分鐘,前三節不停錶(包含暫停、換人、犯規、罰球)。第四節倒數兩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v. 預賽及複賽無進攻時間限制。冠亞賽及季殿賽每次進攻為24秒。八秒前須將球帶至前場。
vi. 若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五分鐘延長賽,倒數兩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vii. 延長賽時每一隊有一次暫停的機會。
九、 雨備賽制:
1. 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,否則仍須照常進行。
2. 在風雨減小後,由大會公布繼續比賽,原已進行之時間及比分等部分皆有效。
3. 若雨勢過大,賽程無法繼續進行,籃球競賽改至室內場地進行,賽程改為大會排定之單淘汰賽制。
4. 預賽改為上下半場各一節十分鐘,總共二十分鐘之五打五全場,下半場最後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5. 每一節每隊皆有一次 30 秒暫停機會。節與節之間休息時間為一分鐘。
6. 延長賽時每一隊有一次暫停的機會。
7. 決賽改為四節每節8分鐘之全場競賽。前三節不停錶,第四節最後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8. 如比賽結束遇同分狀況,則進入三分鐘延長賽,倒數一分鐘死球情況停錶。
十、 注意事項:
1. 體資或體保生須申請證明,並於報名時與報名表一同繳交。
2. 比賽當中,如對判決有任何異議,須由隊長向裁判提出抗議。
3. 若查出違反出賽規定身份之球員,該隊伍一律以棄權懲處。
4.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(含運動員資格問題),必須在問題發生後一小時內,以書面提出,經領隊或教練簽章,向大會紀錄台提出。
5. 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,各隊不得異議。
6.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修訂之。
十一、 獎勵方式: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。
男子籃球雨備流程
一、 早上7點官網公布使用雨備賽程或是正常賽程。
二、 若是雨備則在中午12點再次決定師大附中場地的比賽是否換回正常賽程。
三、 如果早上7點決定為雨備,則成功高中與台大場地之賽程一律使用雨備以避免隊伍奔波。
四、 若是正常賽程中途下雨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,則之後賽程減半,保留比分將該場次打完,室外場的比賽移入室內場比賽的後面。
五、 台大室外場移到成功高中籃球場,師大附中室外場移動到師大附中室內場。
例:假設(六)早上10:30下雨:
原室外進行中賽程O2、N2、E2、F2保留比分移至12:30~13:00打完
原室內進行中賽程C2、D2、G2、H2繼續進行至比賽結束
二、 若是雨備則在中午12點再次決定師大附中場地的比賽是否換回正常賽程。
三、 如果早上7點決定為雨備,則成功高中與台大場地之賽程一律使用雨備以避免隊伍奔波。
四、 若是正常賽程中途下雨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,則之後賽程減半,保留比分將該場次打完,室外場的比賽移入室內場比賽的後面。
五、 台大室外場移到成功高中籃球場,師大附中室外場移動到師大附中室內場。
例:假設(六)早上10:30下雨:
原室外進行中賽程O2、N2、E2、F2保留比分移至12:30~13:00打完
原室內進行中賽程C2、D2、G2、H2繼續進行至比賽結束